保费收入确认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答:相关分录如下:
收到保户交纳的保费:
借: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保费收入
预收保费,收到应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保费
贷:分保业务往来
贷: 应收利息
保费收入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答: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借记"应收保费"、"预收保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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