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如何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收到财政给企业的专项资金,即规定专门用途,做会计分录: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2。使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未明确指明规定用途的: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补贴收入
专项应付款是什么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拨入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资本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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