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如何账务处理?
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增值税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
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如何账务处理?应该将可以核定扣除的增值税进行扣除,欢迎登陆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