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何写?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第四条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为股权转让个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提取2%的手续费。
而股权转让在其中,那么,对于股权让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代开代缴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股权转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您现在可以写了吗?如果您想深入了解,我们有专门的习题您可以练习,购买我们的课程就可以获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