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

2018-05-21 17:17 来源:网友分享
1301
软件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软件企业是25%,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企业是符合要求的呢?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软件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

软件公司 应缴多少企业所得税?

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1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软件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因此,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实际利润额(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而不是收入额计税的,按照您的表述,贵公司应当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条件,企业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件规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浮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征收率仅为10%. ".

因此,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征收率为10%.

申报软件小型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哪里改?

税率固定为25%,你享受的减税填写在第13、14栏内,填写实际利润与15%的乘积,应纳所得税为实际利润的10%.

软件企业25%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抵扣?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的例子供大家参考,有所得税金额的要求的呢,具体请看上文详细介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企业所得税摊销年限如何确定

    软件按照无形资产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 企业所得税25%怎么抵扣

    你好,是通过成本,费用的计入降低利润总额,从而抵扣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抵扣?

    请问2013年是否允许全额抵扣,抵扣前是否需要税务部门批准?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本信息表中,“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填写代码)31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我们是软件企业,但是如何判断是否属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2021-04-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五)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六)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经营。   二、本公告第一条中所称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3日

  • 在计算企业所得额时,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如何理解

    你好,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收入成本是不涉及。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利润总额计算的,属于计算企业所得额以后的费用。不允许扣除。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