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

2018-05-28 16: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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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说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在政策依据上,两者对于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方面适用的内容有所区别,账务上自然不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的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
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

1)购入专用设备时,

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税款)

贷:管理费用

2)支付技术维护费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抵减增值税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税款)

贷:管理费用

政策依据:

而在财税【2012】13号中也明确了购买税控设备与支付税控设备的会计处理,金税盘属于税控设备之一,根据官方文件要求,购买税盘应先记入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减免税额与递延收益,后面再按期折旧,将递延收益逐步分摊会计学堂整理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第四条规定:“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递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账务处理,学习这类账务处理,不能闭塞耳目,而要利用关联,从一问题出发,关联其他问题,这样,你的所学就能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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