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包括哪些及会计核算分析
答: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在国税函(2009)3号文《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一文的第三条,对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而对于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核算,主要是以下两点:
如果企业采取计提职工福利费的方式进行核算,年底应当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这一明细科目的余额调整为零,不得出现留存余额。
如果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出现借方余额,企业应当补提职工福利费;如果出现贷方余额,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冲减多计提的福利费,并相应地调整相关会计科目。
企业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您现在应该清楚了。关于其会计核算,如果您还有疑问,不妨问一下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