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备案的减免税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注意:不需要报批的减免税,按规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否则已经自行享受的增值税免税部分将被追缴.
因此,如果未按期备案的,不得减免税.
怎么加强备案减免的意识呢?
答:如下:
严格审核数据真实性、完整性;
每年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两次以上的巡查,制作实地巡查报告,重点记录巡查时发现问题及处理办法;
对内开展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加强重点内容政策辅导及风险提醒;
及时总结,提出意见建议,全面掌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减免税审批工作重要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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