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扣除的工会会员费怎么做?
答: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会员会费是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之一,制度|中国工会章程(2013年修订)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第六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所以工会会员个人是需要履行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扣除的工会会员费,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会费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会会员目前仍暂按全国总工会1978年颁发的《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
5%计算交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交纳会费。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扣除的工会会员费,您这下清楚了吧。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欢迎您的多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