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候可以验旧?
纳税人在领购发票前,应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所属管理税务所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验旧时要带上发票领购簿、已开发票的存根联及未开的发票整份(每联完整),填写验旧申请表,把已开的发票号、发票代码、数量、开票时间、金额及未开完的发票号都要分别填写清楚,交专管员检查、剪角、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再去纳税厅相应台席办理验旧领新手续.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携带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防伪税控系统打钱的上一次领购已开具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明细表》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候可以验旧?一般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对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