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什么时候截至?
答:因今年残保金报表新上线,申报日期为2017.06.01至2017.09.30。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是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应进行“零申报”。
3、企业是2016年12月之后注册的企业,是否需要申报残保金?
答:今年不需要申报,18年申报所属期17年的。
《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保障金应当按年计算,用人单位按年或者按季自行申报缴纳。用人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于次年按规定申报缴纳保障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不缴纳保障金。
4、企业2016年未产生经营活动及发放工资等事宜,需要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么?
答:应进行“零申报”。按照实际填写4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因未发生可以填写0;如实填写5列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一般情况不可能存在在职职工人数0的情况,按照实际填写,若只有法人可填写1,进行“零申报”。
5、我公司是2009年成立的企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低于30人,今年申报的时候请问能享受30人以下减免政策么?
答:可以。
未有更新的规定下发前暂按以下规定:
苏财综2015 2号: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属于2015年1月1日后新注册登记的,自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2015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自2015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新政策:是把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中的20人改为30人。
6、打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4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列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都无法填写数据?
答:浏览器问题。打开IE浏览器,工具-兼容性视图设置,添加www.jsds.gov.cn后关闭刷新页面,重新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