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回复: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例如:周某因身体原因,于2017年3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比正常退休提前1年),取得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发给的一次性收入60000元。
①将一次性收入按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60000/12=5000元
②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12=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