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和转让固定资产增值税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2009年1月1日以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案例:
【例2】长城公司转让2009年以前购入的六成新设备,固定资产账面含税价31万元,已提折旧1.5万元,转让价30.5万元,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未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5000累计折旧 15000贷:固定资产 310000
(2)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5 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305 000
(3)计提税金=[305000÷(1+4%)×4%×50%]
借:固定资产清理 5865.38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865.38
同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4134.62贷:营业外收入 4134.62
会计学堂整理的报废和转让固定资产增值税处理如上,会计学习很枯燥吗,大多时候是这样的,但这并不绝对,枯燥也是相对的,如果有一天你能轻松驾驭这份工作,有足够强大的专业技能,就会感到有趣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