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为什么不直接计入工资总额,税前全额扣除呢?

2017-06-12 13: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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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职工福利费超出工资薪金总额14%要交企业所得税,为什么不直接计入工资总额,税前全额扣除呢?

问:老师,既然职工福利费超出工资薪金总额14%要交企业所得税,为什么不直接计入工资总额,税前全额扣除呢?

回复:工资和福利是有区别的,福利费是给职工谋福利或减轻个人负担的费用,有的福利是全体员工都能享受到的,如过节费,有的福利费只是个别人享受,如医药补贴、看病号费用等。工资薪酬是所有劳动者都能得到的劳动报酬及相关补助,只要付出劳动,只要是企业员工,每个人都有份的。国税函〔2009〕3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明确列出了职工福利和工资薪金的区别,不应任意混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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