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员工一次性补偿金如何做税务处理?
答:对于企业员工离职,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取得的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财税[2001]157号)计算;如果是合同到期取得的补偿,全额计入当期工资,按规定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支付员工一次性补偿金,其税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补偿金
而如果是被迫离开的,则是这样做:
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薪酬-辞退福利
借:应付职薪酬-辞退福利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支付员工一次性补偿金的税务处理,您是怎么做的呢,如果您与小编又不一样的地方,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