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暂估原价更改的分录怎么做?
对于暂估数和实际入账数之间的差异,要求进行调整,跨年度的应当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账,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账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
暂估成本分录怎么处理?
1、估入
借:库存商品-XXX
贷:应付账款--暂估
2、下月初,暂估入账要冲回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估价入账是在没有取得发票时暂估入账的,取得发票时,就不是暂估入账了。暂估入账可以用入库单作为附件。
举个例子。二月采用发票入账所二月先冲销12月份暂估 再按发票正常入账冲销跟入账上面样分录。暂估时候成本下处理:要分两笔先冲原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
再按正常结转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42735.04
贷:库存商品 42735.04
6、或者上面两分录合
借:主营业务成本 -7264.96
贷:库存商品 -7264.96
关于工程暂估原价更改的分录怎么做的问题,相信通过本文你一定有所了解了,暂估成本分录怎么处理?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点击窗口联系答疑老师,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