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能免征增值税吗?

2017-07-03 09: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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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法规的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可享受免纳增值税的待遇,但残疾人从事商品销售,仍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

六、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

八、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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