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会计分录怎么写?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是税款在缴纳以后,税务系统提供的税款缴纳回执,可以在网上的那谁申报平台打印,也可以在扣款银行的柜台打印。在收到付款凭证时,可以根据凭证做如下分录:
缴纳增值税: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是否可以作为记账核算凭证入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款后,银行为纳税人打印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网上开票系统自行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不属于税收票证的范畴,但是,经银行确认并加盖收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的《电子缴款凭证》可以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核算凭证。
因此,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款后,经银行确认并加盖收讫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的《电子缴款凭证》可以作为纳税人的记账核算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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