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里的社会保险是指员工个人交的还是个人 公司交的?员工个人交的能作为扣除数吗?
回复:可以扣除的是公司缴纳部分,不能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因为个人部分跟公司没有关系,是员工自己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