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差额征税的行业怎么再抵扣?

2017-07-12 14:4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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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行差额征税的行业,减去成本后的差额征增值税,但成本部分的进项税还可以抵扣吗?如10万-8万=2万,2×11%=0.22万的增值税,那8万的进项税还可以从0.22万中再抵扣吗?

问:实行差额征税的行业,减去成本后的差额征增值税,但成本部分的进项税还可以抵扣吗?如10万-8万=2万,2×11%=0.22万的增值税,那8万的进项税还可以从0.22万中再抵扣吗?

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7款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第11款规定,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您公司取得用于差额征税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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