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下政府规费可以做进项抵扣吗?
回复: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文件”相关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政府规费并非因“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而收取,所开具的财政票据并非法定扣税凭证。因此规费不能抵扣,没有抵扣依据。
同时,增值税销售额也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并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纳税人代收代付的政府规费、支付政府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从计税销售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