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业什么时候营改增?

2018-09-14 10:3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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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建筑安装业什么时候营改增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2016年5月1日期,将建筑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相关的税率,以及营改增后的影响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与分析,欢迎阅读。

建筑安装业什么时候营改增?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政策能有效解决我国建筑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其在购进原材料、建筑设备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能够被抵扣。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问题,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实现公平税负。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

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特殊的管理要求,会对以后供应商的选择、经营模式的选择、劳务分包模式的确定、物资采购与管理、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组织架构的设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变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相关管理成本。

建筑安装业什么时候营改增?

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什么情况下需要预交税款?

建筑企业在异地经营按照财税2016第36号文件执行: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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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 (二)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1、 关于成本的账务处理: 分配工资奖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生产工人工资奖金) 机械作业-工资及附加(机驾人员工资奖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 贷: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新准则变化内容 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台班费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 贷:应付账款(外部单位) 机械作业(内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账务处理: 甲方拨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甲供材料XX 业主方代扣税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XX税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XX单位 项目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新准则新增内容)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适合钢结构制作等委托项目) 拨付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XX 贷:委托加工物资 领用的账务处理同原材料。

  • 请问,我公司是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 建安票是什么?营改增后是不是没有建筑安装票了 只有增值税票了?

    你好,就是发票内容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发票 没有专门针对建安的发票,只是发票内容是建筑安装内容的普通发票

  • 那建筑业安装以前交营业税3%,现营改增,成本就是安装工资不能抵扣,改11%。不是增加企业税负吗。那建筑业兼营加工生产与安装是统一11%,还是分开核算货物加工17%。安装11%。???

    您好!实际操作中大部分企业确实是要增加税负的。不过之前的材料不能抵扣,现在能抵扣17%呢。 如果能分开核算就分开,不能分开按高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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