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异地建设费如何做会计核算?
答:首先,建设单位违反人民防空法及有关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而不建的,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不适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关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
“人防易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国家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
而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自建房缴纳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工程完工验收后,再从“在建工程”科目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
对于保障房异地建设费,可以这样做: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保障房异地建设费的会计核算,您现在清楚了没有?更多的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欢迎您的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