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足9万元免征增值税。在季度中销售商品时是否要计提税金?如何做账?
答:文件依据:《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财会[2013]24号)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末或者季末确定不用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