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支付残疾人保证金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对于计提支付残疾人保证金,则会计分录一般是这样的: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2、交纳时:
代: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残保金相关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未按排残疾人的企业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度工资总额×1.5%
注:工资总额指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按排残疾人的企业年应缴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中:人数指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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