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电子增值税发票如何抵扣和申报附会计处理
答:2018年1月1日前,主要是凭通行费发票注明的金额分别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以高速公路为例,假设重庆到某区县通行费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5元,那么您当期可以抵扣税额为105/(1+3%)*3%=3.1元;如果是一级、二级公路或者是桥、闸通行费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5元,那么您当期可以抵扣税额为105/(1+5%)*5%=5元。
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凭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过路费发票抵扣进项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对于过路费发票抵扣进项税,可以这样做:
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没有认证的发票,暂时不入帐
通行费电子增值税发票的抵扣和申报,您现在明白了没有?关于其会计处理,您现在会做了没有?您有什么疑问,欢迎您咨询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