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分摊税款如何计算?
答: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发布《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公告
2013年第4号)的规定,经批准实行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可选择采用不同的缴纳方式。、
总分机构若为收入比例方式或者预征率方式缴纳增值税,则分支机构需要按月申报纳税。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至于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分摊税款,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如何注销
对于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的注销,可以这样做: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2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小编提醒您,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就这么简单,与普通单位办理注销没什么不同,没有特别的规定。
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与摊销,上述小编给您带来的内容都明白了没有?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都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