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电话亭的话费收入如何做税务处理呢?
答: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电信企业提供电信业服务附赠电信终端,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暂按不低于电信终端的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购买方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在入网当期就电信终端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电信服务预收部分款项开具收据,实际业务发生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为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企业或者个人,暂在入网当期按照电信终端及电信服务的各自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开具普通发票,实际按期分摊时分摊部分不再开具发票。
公共电话亭的话费收入的税务处理
1、员工报销电话费,如果是每月固定支付的电话补贴,可以不需要发票,计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报销的,需要凭票报销,计入管理费用-电话费科目,可以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公共电话亭的话费收入,其税务处理的具体做法,上述小编给您整理的内容,您现在明白了没有?或者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