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核算内容及相关会计分录

2018-11-02 15:00 来源:网友分享
2687
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本篇文章从收到时、将应缴部分上缴时这两个步骤具体的探讨了一下。同时还有关于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核算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接着阅读本文的精彩内容。

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核算内容及相关会计分录

: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考虑: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应缴部分)

预算外资金收入(留用部分)

2、将应缴部分上缴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核算内容及相关会计分录

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核算内容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中规定:“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财政部门要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

1、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

2、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性收费。

3、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

4、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资金。

5、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会计分录,以及其核算内容,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