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呢?
答:小编认为,对于其他收益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对于其他收益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其他收益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小编认为,对于其他收益,可以这样考虑:
1、取得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2、持有期间享有股利和利息: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对于其他收益的会计分录,您现在清楚了没有?或者您还有不一样的意见,也可以与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