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社保怎么办理?

2018-11-26 13:3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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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社保怎么办理?今天会计学堂的小编要为大家讲解的就是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小编的观点是在公司的纳税地进行办理,详情请看下文。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社保怎么办理?

答:如果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最好在本地纳税,如果在本地纳税的话,相关的工资,保险都要在本地办理。

分公司除了所得税以外(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缴纳),其他的都和一个独立的公司一样,本地化。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为信用代码证)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社保怎么办理?

异地核算分公司员工社保如何办理转移?

异地转移的社保应当去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办理程序:

(1)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3)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社保怎么办理?社保如何转移?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上文里已经做了详尽的解答,就不再赘述。社保在2019年转移税务后会变的格外重要,实务中的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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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最好在本地纳税,如果在本地纳税的话,相关的工资,保险都要在本地办理。 分公司除了所得税以外(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缴纳),其他的都和一个独立的公司一样,本地化。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为信用代码证)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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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工商登记 一、需要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不是法人营业执照);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三、适应范围 分公司设立登记 四、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五、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需随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合法证件)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和租赁协议书);5、总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6、《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已当地工商税务局具体要求为准。"

  • 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可以转变为非独立核算吗?怎么办理更正呢?

    你好,需要去向税务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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