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哪些情况?

2018-12-20 16:0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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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哪些情况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同学上班族都存在着疑问.没有关系,为了可以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个知识点,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供大家参考和学习,欢迎阅读本文.

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哪些情况呢?

答:简易计税方法适用所有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

二.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纳税.

关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纳税人、货物和征收率,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下简称9号文)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170号文)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及政策调整前的征收率;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4%征收率减半征收;(抵扣过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销项税)

2、销售旧货,4%征收率减半征收.旧货不同于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4%征收率;

4、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4%征收率;

5、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4%征收率;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6%征收率;

7、销售下列自产货物,适用6%征收率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旧货,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文件‚在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用了2%征收率,没用4%减半的说法.

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哪些情况?

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区别是什么?

答:简易计税办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的区别在于:

1.适用范围不同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计算方法不同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哪些情况,相信您读完上文已经有所了解.你还有其他会计问题的话,就来会计学堂让答疑老师帮你斟酌行事,会计学堂有非常多的财会咨询,还有专业的答疑老师,时刻为你答疑解惑,快来点击小窗口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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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可以享受增值税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二)营改增相关项目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相关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5.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6.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7.新增: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8.简易计税的适用情形总结:   (1)老项目类:   ①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③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⑤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⑥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⑦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⑧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①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代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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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可以简易征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 增值税简易征收的都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规定 (一)按征收率3%计税的情形。 1.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税。 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二)有下列情形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下同)。 2.原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的固定资产属于税法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却因纳税人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或者其他原因而未抵扣的,属于自动放弃抵扣权,销售该项固定资产时,不得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而应按照适用税率计税。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或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三)按征收率4%计税的情形。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含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四)销售下列货物的行为可选择按6%的征收率计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自产)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7.自来水公司销售购进的自来水;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不得抵扣。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以上第一种~第七种应税行为,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简易计税方法的相关规定。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应税行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经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除另有规定的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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