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收到款发票未开的账务处理
首先我们应该确认一下相关应税商品或服务的收入确认准则,是否已经符合收入确认单间,那么此种情况下,我们款项收到,风险报酬已经转移具有商业实质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一般来讲可以确认收入并将相应税费计入销项税,会计实务中一旦确认收入,就必须报税,但是由于发票尚未开具,很容易被税务机关核定为漏税行为,以下是小编认为比较稳妥的方法.
1.根据实际销售数量、价格等,计算出销售收入,计算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填制会计凭证: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税增值税(销项税额)
3.纳税申报的时候,填列在附表一中"未开票销售"那一栏中.
下月或以后开票了,就不再报这毛收入.这样就会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稽核不通过,这就要专管员签字确后再进行申报.注意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涉及到商品出入库的,库存商品在确定收入没有开出发票的当月,是否出库.看是否已经出库付给客户了.
(1)如果没有付给客户,不出库,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已经付给客户就是没有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做库存的减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时间和条件: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应用"五步法"模型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
第一步:识别合同
1、合同已被批准,双方承诺将履行各自的义务;
2、已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有明确的支付条款;
4、具有商业实质;
5、很可能收回对价.
第二步:识别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就是在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的承诺.比如销售商品,转让使用权,特殊经营许可等.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签订的合约里提到的,"完成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就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通常以合同条款为基础,结合以往习惯做法来确定.
第四步:分摊交易价格
如果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公司需要在合同生效日,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各个单项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收入确认时点或期间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其中,和现行准则差别最大的部分就是"控制".
虽然很多时候企业都会以开具发票作为收入确认的一项重要凭证,但是这其实只是为了核算增值税时方便而已,真正收入的确认时点需要严格按照收入准则进行,2018年1月1日新收入准则开始实行,希望大家认真研究一下这样至少我们在面对企业银行收到款发票未开的账务处理这样的问题就不会那么纠结了,希望关注更多会计学堂专业老师带来的财税知识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