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019-02-13 10: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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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设施包括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一般人防设施包括建筑物和附着的人防设备等,比如,常见的地下车位就可以归类在人防设施内.那么,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最新税率为10%)

根据《实施办法》注释的第三条:

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三、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3、国税发[1991]1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的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转让人防实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免交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以下简称"48号文")规定:"三、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企业为了规避转让房地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增值税,常常会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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