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回收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1、废料入库,做原材料增加,冲减生产成本。
借:原材料--废料
借:生产成本(红字)
2、废料出售处理,做其他业务收入,应计算相应的应缴纳的税金。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
其它业务收入
3、结转废料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废料
在我国现行各种核算方法下,不论是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还是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也不论废品损失正常与否,最终均计人产品成本,即由正品负担。这样的处理在实践中便于操作,对于小企业或者废品不经常发生的企业适用,但对于废品经常发生的企业存在一定不足。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九条规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以及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计人存货成本,而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我国目前三种核算方法都将所有成本计入存货成本,并未区分正常消耗和非正常消耗,且不利于经济管理。
废品损失如何做相关会计处理
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损失。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以及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产品和实行“三包”企业在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均不包括在废品损失内。为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应增设“废品损失”科目,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废品损失”项目。废品损失也可不单独核算,相应费用等体现在“生产成本”、“原材料”等科目中。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
具体来说就是: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品应单独设“废品损失”这个会计科目来核算。
具体处理如下:
①废品损失的种类包括可修复的废品损失和不可修复废品损失两种。
②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账务处理是:
借: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损失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③可修复废品就有可能发生修复费用其账务处理是:
借:废品损失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
废料回收的会计处理怎么做?根据企业废料回收的具体情况不同,在处理上也会不一样。如果企业每个月都有废料回收的话,应该要有固定的科目。具体废料回收处理中遇到了些问题,可以通过会计学堂网在线问问专业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