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可以分次结汇吗?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通常是境外投资方以外汇汇入企业开立的账户,这部分资金在国内使用时需兑换成人民币,这个动作就叫资本金结汇。
资本金结汇的意思是只能从对方的账户以人民币的形式再打回你企业人民币账户,资本金结汇是必须专款专用。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中关于资本金是否可以分次结汇有明确的规定:
五、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相关申请主体应按规定如实向银行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并在办理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使用(包括外汇资本金直接支付使用)时填写《直接投资相关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见附件)。
(二)银行应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展业原则,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对外支付及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支付时承担真实性审核责任。
(三)对于企业确有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的,银行可在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确定交易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的前提下为企业办理相关支付,并应于办理业务当日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提交特殊事项备案。银行应在支付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收齐并审核企业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相关业务系统向外汇局报告特殊事项备案业务的真实性证明材料补交情况。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备用金名义使用资本金的,银行可不要求其提供上述真实性证明材料。单一企业每月备用金(含意愿结汇和支付结汇)支付累计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对于申请一次性将全部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全部人民币资金进行支付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不能提供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支付。
综上所述,资本金是可以分次结汇的。
资本金结汇是否还需要审核验资报告?
不需要。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号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办理入账登记后的资本金即可使用(含结汇)。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相关规定,银行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自行确定审核材料,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有关规定,对单个企业以备用金名义结汇使用资金(含直接结汇使用和从结汇待支付账户中支出)仅有每月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规定,无结汇次数及单笔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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