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抵扣的进项要减去进项转出吗?

2019-03-12 16:3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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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时代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因为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同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旗下许多明细科目的含义和计算稍稍有点复杂,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下设众多明细科目,着实难度不低,你知道准予抵扣的进项要减去进项转出吗?

准予抵扣的进项要减去进项转出吗?

因为进项税转出含义决定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要减去“进项税额出”。

进项税额转出相当于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的意思就是企业购进的货物时,已经做了进项税,但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已经做了进项税的数据要扣除,即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依据税法的规定,虽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经在采购业务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出现税法规定的情形不允许在计算应纳增值税额时抵扣的进项税额,前期已经抵扣的,本期出现税法规定情况时,也应当转出其已抵扣金额,增加本期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准予抵扣的进项要减去进项转出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

按照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二级明细科目。同时,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核算企业增值税业务。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已交税金

3、减免税款

三级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销项税额

三级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出口退税

三级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3、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借贷方比较后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准予抵扣的进项要减去进项转出吗?”一题的解答,虽然上述增值税三级科目比较多,但是理解好其含义对我们月末增值税间结转意义很大,对于以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会简便了不少,如果在财税账务处理方面还有什么疑问,请大家和会计学堂的老师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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