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抵扣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是多久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当月起执行;对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自稽查部门作出《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后40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对其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辅导期自主管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次月起执行。
二、认证抵扣
当月认证和当月抵扣意思基本上是一样的,认证了就必须抵扣。税务局有规定发票自开出日90天认证完就可以。也就是说你可以根据你单位的具体情况比如现在对于税负率方面的问题查的比较多,你可以算出达到你单位适当的税负后,剩余的进项可以留到下月抵扣。抵扣数你可以先按你的当月的销售收入算出按你的核定的税负率算出你应该交的税,然后用你的销项税额减去算出的这个应交的税额,就是你要认证的进项税额。
关于认证期限,自发票开具之日起(注意:不是自发票取得之日)180日内的任意一天均可认证,超过期限将无法认证(除非客观原因导致逾期)。(比如:发票开具日期是2015年1月1日,那么该发票自2015年6月29日前均可认证)。关于抵扣期限,正式一般纳税人在发票认证的当月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发票认证的次月,按稽核结果通知书抵扣。(比如:发票在2015年1月5日认证通过,那么正式一般纳税人在申报1月属期增值税的时候抵扣(2015年2月16日前);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申报2月属期增值税的时候,查询打印稽核结果通知书,按稽核结果通知书抵扣(2015年3月16日前)。
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一般是指产生增值的税的企业在税务机管期的辅导、监控。根据国家37号通知的规定,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url],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标以及货物运输发票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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