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否可以免税?
不可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也明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任何地方不得擅自规定免税项目或变相提高减除费用标准,比如,为解决工作在高寒地区的职工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国务院批准发放了高寒边境地区津贴,但国税函发[1996]399号文件明确指出,对此项补贴国务院没有明确免税,也就是说,免税的津贴、补贴必须经国务院的特别规定,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补贴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哪些补贴可以免税?
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明确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虽然企业发放高温补贴的行为非常贴心,但是这补贴并不能够免税哦,希望大家都了解了。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关于问题“高温补贴是否可以免税?”。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在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