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怎么核算
答: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材料,如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物,各种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
在会计核算方面,周转材料比较多的企业应该启用(设置)“1411 周转材料”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1412包装物”、“1413低值易耗品”科目。
企业应该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 进行明细核算。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有哪些?
(一)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周转材料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如安全网等。
(二)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经常使用或使用次数较多的周转材料,如脚手架、跳板、塔吊轨及枕木等。
(三)分次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是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将其价值分次摊入成本、费用。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使用次数较少或不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所使用的定型模板和土方工程使用的挡板。
(四)定额摊销法
“定额摊销法”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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