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事业单位执行开发票新规定相关问题:
7月1日事业单位执行开发票新规定吗?
答:不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
税局的开票新政,只是要求销售方向企业(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时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向不属于“企业”的购买方(如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具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须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行政事业非纳税义务单位,不受2017年5月19号第16号公告的影响。
相关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开发票?
答:行政单位只能开收据,事业单位收据和发票都可以开,行政事业单位收据跟发票作用类同。
附注:
1、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票据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的规定,在收取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
2、行政事业单位开的收据,只要有财政局监制章就可以直接入帐。
为什么有些开的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而不是发票,这个可以做账吗?
答:行政事业单位有些款项的确没有发票,只有收据,有些单位或者部门的收据,可以直接用做报销使用,可以等同于发票。具体可以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或者行政事业单位主管税务机关。
本文到此结束,关于7月1日事业单位是否执行开发票新规定上文已给出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