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销售材料会计分录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销售原材料,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根据销售原材料的销售价款及相关税费之和收到销售款的,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未收到销售款的,借记应收账款,根据销售价款及相关税费之和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根据销售原材料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英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费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销售原材料实现销售后,应同时结转原材料账面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原材料领用的会计分录分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车间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月末车间盘点,若有原材料未使用的,应作如下处理:
(1)若材料下月继续使用的作“假退库”处理(月末开一张退料单冲减当月生产成本,再开一张下月初的领料单领出该材料进入下月生产成本。):
A、月末退回仓库: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B、下月初领出: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2)若材料下月不再使用的退回仓库: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2、行政部门领用材料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材料费
贷:原材料
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建筑施工企业领用原材料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
贷:原材料
“对外销售材料会计分录” 已经在上文为大家讲解完毕,卖出的材料收入计入到其他业务收入,这个大家应该没有疑问了吧!如果有其他拿不准的疑问就来会计学堂让答疑老师帮你斟酌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