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核算

2019-04-22 11: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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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核算

暂存款科目编码为203号。

暂存款科目用法: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3、账户结构: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4、明细账户: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暂存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结算债务,包括临时性暂存和应付未付款项。临时性暂存是指其他单位和个人存放于单位的款项,如存入的委托办事款项,不明性质的资金,按工资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有关规定每年一次性提取的离退休人员特需活动费等。

 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暂付款核算有哪些?

第104号科目 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付款含义 暂付款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应收或暂付的待结算款项。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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