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如何核算?

2017-08-25 14:2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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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如何核算?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改为“税金及附加”,详情如下。

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改为“税金及附加”,对于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变动、以及通用的会计分录,财会人员也模糊起来,本文溯本清源,给大家做一个集中的解释。

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如何核算?

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4、税金及附加科目如何核算

“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等相关税费,有一个“等”字,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在此科目中核算。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贷:银行存款

5、税金及附加通用的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由于计算失误营业税金及附加多计提300元,在下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0(红字)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00(红字)摘要:冲正x月x日x号凭证多提。

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核算怎么做?税金及附加是经《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修改后的名称,而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却没有什么变动,上文也说了是通用会计分录。本文讲述到这,更多关于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的内容请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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