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发票管理范围的收付款凭证有哪些?
一是基于行政管理活动收付款项的收付款凭证。主要有行政性收费收款收据,如执法机关的罚没款项、司法机关的诉讼费用、某些行政机关颁发执照、许可证等收取的登记费、许可费等。
二是基于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划分单位内部和个人经济责任的收付款凭证(内部结算凭证)。
三是“专业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帐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包括专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但不套印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收付款凭证是出纳做吗?
收付款凭证即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都属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而非出纳人员。
出纳员,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出纳工作。顾名思义,出即支出,纳即收入。出纳工作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的一项工作。
出纳人员的岗位职责:
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
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6、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对于不在发票管理范围的收付款凭证有哪些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相关的税务处理小编都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与分析,收付款凭证是出纳做吗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您有什么新的见解,欢迎与会计学堂金牌答疑老师在线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