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

2019-05-11 08: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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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凭证是指凭证填制的内容、凭证的方式符合有关税收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比如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批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和其他凭证。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

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规定 “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

合法、有效凭证具体形式

1、支付给我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且上述单位或个人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发生在一般生产经营领域中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税收征税范围的,开具的发票为唯一合法有效凭证。如,对于经过法院拍卖而取得的房产,也应该由出卖人依法开具发票作为税收的合法凭证。

2、对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领域而支付给我国境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且上述单位收取的属于国家或省级财税部门列入不征税名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以其所开具的财政收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如,路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养路费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据则为合法凭证。

3、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以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非购货款,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售付汇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合法的记账核算凭证。

4、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地方税务局确认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如,根据企业发生的财产非常损失或评估损失时,应由相应的税务机关确认后出具的税收证明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5、其他符合相关税收政策的会计凭证。如企业支付给工人发生的支出时,根据工人的工资发放表(收款人签字确认或银行支付证明)结合劳动合同进行确认。另外,对于实在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客观条件下,结合实际情况,以相关收据、收款证明作为企业入账凭证,如:支付给个人的青苗补偿费,结合相关证明材料,收款人的收款收据即可确认为合法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有哪些?上文简单、概括的讲述合法有效凭证涉及的相关法规以及具体形式,工作人员平时申报纳税的时候,需要注意,凭证是否合法。有疑问的话,可以到会计学堂官网,找我们的答疑老师,在线帮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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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记账凭证首页的《凭证汇总表》是有先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制作的吗?请问相关的法律法规名称和第几条有相关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会计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记账凭证首页必须制作《凭证汇总表》。通常,记账凭证的制作和管理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进行的。这些法规主要关注的是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编制要求、保管期限等内容,而并没有特别提到《凭证汇总表》的制作。 然而,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为了方便凭证的管理和查询,很多企业和单位会选择在记账凭证首页制作《凭证汇总表》。这个表格可以对凭证的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如凭证字号、日期、科目、金额等,方便会计人员快速了解凭证的概况。此外,一些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或者行业规范中可能会对此有所要求。 因此,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制作《凭证汇总表》,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企业的需要和管理要求,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制作该表格。如果需要制作,《凭证汇总表》的具体格式和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和调整。

  • 什么样的凭证才算合法有效的凭证

    “合法、有效凭证”的释义   所谓“合法、有效凭证”,是指填制内容、方式符合有关税收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中,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以及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和财政部门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据以及经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凭证。   只有完全具备以下“三性”的发票才是合法有效的发票。   1.合法、有效的发票是指:   (1)合法性。   发票的确立是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它是由法定的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一监制,依法印制、使用的发票是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接受,它的流通、传递受法律保护。   私 印、私购、盗窃、抢夺、代开、借用的发票是发票的来源非法;弄虚作假开具发票,是开具发票非法;用其他票据代替发票、擅自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是发票载体非法;取得“白头单”(也称白条)等非法凭证付款入账,是受理非法凭证。这些都是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只有依法印制、依法领购、依法开具、依法取得 的发票,才具备发票的合法性。   (2)真实性。   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客观事实出发,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客观地记录;对接受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去伪存真,以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变造、虚开的发票是违反真实性的这一特性,是不能反映经济业务活动原貌的。   (3)时效性

  • 什么样的凭证才算合法有效的凭证?

    合法有效的凭证,就是指可以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的文书或其他凭证。它必须满足几个要求: 一、具有客观性:即凭证的内容应客观真实,不能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二、具有可识别性:即凭证上应有清楚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等内容,便于对凭证内容进行认定; 三、具有经济性:即凭证的内容应符合企业实际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不能有任何虚构或无实际意义的内容; 四、具有合法性:即凭证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五、具有完整性:即凭证的内容应完整,可以看出凭证的各个组成部分,不应有任何缺失或损坏; 六、具有及时性:即凭证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实际情况,应在记账的当日或第二日内完成,以便及时反映实际情况。 总之,合法有效的凭证是指具有客观性、可识别性、经济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特点,可以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的文书或其他凭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 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请问老师,账簿、记账凭证的保存,不是30年吗?这里怎么说是10年?

    一个是税务局的要求,10年 一个是财政部门的要求30年 各查各的,各管各的

  • 纳税人的账簿(包括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会计凭证、报表和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多少年?

    一个是税务局的要求,10年 一个是财政部门的要求30年 各查各的,各管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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