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清缴对预缴税款的涉税处理怎么做
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应补缴税款,对未缴足的差额应编制以下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多预缴了税款,对多缴部分应当冲回,并且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回或抵减下期应纳税额。
以下举个例子对此问题进行解释:
【案例】
某企业2009年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按上年应纳税额季度平均数,每季预缴15万元,2010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确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20万元,那么,企业2009年预缴及2010年汇算清缴时,应该怎样做相应的涉税处理呢?
【分析】
企业每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应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1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贷:银行存款 15
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为:320×25%-15×4=20万元,应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
若汇算清缴时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20万元,应冲回的税款为:15×4-220×25%=5万元,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
经税务机关审核退回多缴税款时,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小微企业预缴,汇算清缴时如何做税务处理
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①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②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
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定率征税的小微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不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微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无需再报送资料备案。
本年度新办的小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
小微企业汇算清缴
1.预缴时未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企业的年度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2.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终了后超过规定限额的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并按规定补缴税款。
在面对年度汇算清缴对预缴税款的涉税处理怎么做难题的时候,如果你还是有不懂的地方,希望能够完整、深入的了解年度汇算清缴的涉税处理的内容,建议你可以通过会计学堂直接咨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