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外汇买卖业务的会计核算怎么做
发生外汇买卖收益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经营套汇
或:外汇买卖
贷:汇兑损益
本科目按外汇买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收到外汇后:
1、收汇的时候做账;
借:银行存款(外币)
贷:应收/款项
2、结汇的时候已经做了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贷:银行存款(外币)
3、这个时候外币金额已经跟银行的账单上一致了
4、不同的只是在你收汇的时候的汇率和结汇的汇率不同,换成的人民币也不同,所以调整的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
外汇业务的核算原则
(1)外币账户采用双币记账。即在反映外币业务时,在将外币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的同时,还要在账簿上用业务发生的成交货币(原币)入账,以真实全面地反映一笔外汇业务的实际情况。
(2)外币核算采用折算入账。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发生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3)汇兑损益的账务处理。企业因向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时,按银行买入价卖出价进行交易与市场的汇价产生的汇率差额,作为外币兑换损益计入扩兑损益。
(4)外币账户月末余额的账务处理。企业埘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要以期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以如实反映该外币按月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后的实际期末余额,并将折算的期末余额与原记账本位币余额的差额按规定记入该账户和汇兑损益账户。
(5)外币分账制的账务处理。对于经营多种货币信贷或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也可以根据业务的需要,采用分账制。即企业对外币业务的日常核算时按照外币原币进行记账,分别对不同的外币币种核算其所实现的损益,编制各种货币币种的出纳报表,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一次性地将各外币会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据以编制企业的汇总会计报表。
看过企业外汇买卖业务的会计核算怎么做后,实际做账时会计要根据相关部门监管的要求来完成,比如外汇兑换的数量等都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在会计学堂网上也有详细的介绍,大家不妨参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