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应缴费额是如何计算的?
税务机关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土地使用费,是使用土地面积乘以土地对应级次的单位税额的乘积为应缴费额。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合同规定的筹建期和基建期内,按核定的标准缴纳20%的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由中方缴纳土地使用费。依法租赁土地和租赁房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承租方或由租赁合同规定的一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对于购买商品房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能提供开发商已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资料,可不再缴纳土地使用费。
租用多层建筑物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其租用的面积换算成占用土地的面积计算缴纳。也就是用租用的建筑面积除以总建筑面积后,再乘以该建筑物的总占地面积。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如何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外资企业除依照本章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依照中国其他法规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可以看出,场地使用费是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缴纳的使用费。财政部于1997年明确场地使用费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990年我国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1994年、1999年明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资企业,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因此,场地使用费与土地出让金类似,是国家有偿让渡土地使用权而收取的费用,是企业在土地取得环节支付的成本。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无偿取得的税收收入,是企业在土地保有环节支付的税收,场地使用费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性质、体现的权益、隶属的环节均不相同。因此,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是否缴纳场地使用费没有关系。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据土地使用面积缴纳土地使用费,本文就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应缴费额是如何计算的的这一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解答,具体的答案相信通过对本文的阅读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希望在会计学堂能让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