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了定额发票存根联是否需要登报
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有此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定额发票存根遗失罚款多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1、丢失、损毁手工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1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1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2、丢失、损毁机打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5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3、丢失、损毁空白定额发票或丢失、损毁定额发票存根联:
(1)票面为5元及以下(含5元)的:处每本罚款2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2)票面为10元的:处每本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3)票面为20元的:处每本罚款10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但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有明细规定,鉴于定额发票存根对税收影响不是很大,一般处罚的金额都不是很多,或者免于处罚。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
遗失了定额发票存根联是否需要登报?要是不小心将定额发票存根联给遗失了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处理,不要觉得遗失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具体遗失定额发票存根联的后果可以通过会计学堂网加深了解。